資產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資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資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資產處置管理,確保集團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進一步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根據xxxx集團有限公司《章程》和xxxx集團公司《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資產處置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那企業應按所處置資產價值的大小、實行分級審批,明確處置權限,規范審批程序。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xx集團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的成員企業(簡稱“成員企業”);xx集團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企業資產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資產處置的內容和方式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資產處置,是指資產占用單位轉移、變更和核銷其占有、使用的資產部分或全部所有權、使用權,將企業擁有所有權、使用權的法人財產向xxxx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外進行處置的行為。
資產處置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權、房屋、倉庫、堆場、其他專用設施、大型設備等固定資產;
2.對xxx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外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包括證券、債券投資);
3.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主要包括:
(1)已注冊的商號、商標、專利權、品牌;
(2)特許權、總經銷(總代理)權;
(3)雖未注冊,但有較大影響力的品牌、商號、商標、商譽等;
4.根據國家政策法規、xxxx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及企業實際情況需要處置的其他資產。
第五條資產處置的主要方式有:轉讓、出售、置換、報廢等。
第三章資產處置程序
第六條處置資產應遵循下列程序:
1.立項。對資產處置行為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說明該項資產的歷史沿革、現狀情況、處置理由、方式和預期目標等。
2.報批。各成員企業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將擬處置的資產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方案)報集團公司進行前置審批,獲批準后按所在企業章程規定的程序決策。
3.評估。原則上應當對所處置資產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對于企業實際擁有但沒有納入賬內核算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應同其他資產一并納入評估范圍評估作價。
4.處置。應通過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資產處置,并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變更等相關手續。
5.歸檔。處置完畢后,有關中間環節的審批材料、合同、票據等材料應按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保存。
第四章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第七條處置資產報批權限價值的確定,原則上以經社會中介機構評估的價值為準,但評估價值小于賬面價值的,以賬面價值為準;無法評估的,以賬面價值為準。
第八條xxxx集團公司資產處置權限。在《固定資產管理試行辦法》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金額較大的資產處置按下列權限和程序辦理:
1.處置價值3萬元以下的資產,由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報分管總經理審批;
2.處置價值3萬元(成員企業5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以下(不含)的資產,由相關部門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經公司辦公會議或專題會議討論通過后,由董事長審批;
3.處置價值1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以下(不含)的資產,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xxx集團公司前置審批同意后,由董事長審批;
4.處置價值5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下(不含)的'資產,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xxx集團公司前置審批同意后,由董事會審議批準;
5.處置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含)的資產,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報省xxx集團公司按有關程序審批同意后,經公司董事會通過,提交股東會最終審議批準。
第九條成員企業資產處置權限
成員企業(含下屬公司)的資產處置,按如下權限和程序處置,即凡處置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均須提交集團公司前置審批后方可按規定的程序審批處置。處置資產單位價值在30萬元及以下的程序和權限由成員企業自行確定。
第十條浙江xxxxx有限公司控股企業視同浙江xxxx集團有限公司控股企業。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條如未按本辦法規定處置資產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經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后正式印發執行;省xx集團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成員企業要根據本辦法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xxxx集團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
資產管理制度2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范圍
1、各部門分管使用的固定資產。
2、學校財產部門負責管理全部固定資產。
3、校產的分級管理
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具體兼管員——→總務主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校分管領導、校財務。
二、固定資產管理責任
1、固定資產的使用人,對該資產的使用、保管、維護負直接責任。
2、各部門的負責人、財產保管員對本部門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報損、維護有直接責任。
3、總務主任、會計室、校產管理員負責學校全部資產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資產臺帳
1、總務處校產管理部門、各處室兼管員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會計室建立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計算機臺帳和書面臺帳并存。統一學校固定資產臺帳的格式,規范記帳,做到帳帳、帳實相符。逐步實行固定資產計算機臺帳聯網。
2、書面臺帳是計算機固定資產臺帳的拷貝,主要用于固定資產臺帳存檔,轉移交接。拷貝帳頁可做登帳的依據,定期輸入計算機。
3、臺帳責任人變動:編制固定資產移交清冊,實地盤存財產后由責任人簽字交接。
四、固定資產臺帳的建立及日常處理
1、臺帳的建立:現有固定資產分二類:a、由新校基建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b、遷入新校后由總務處購置及老校帶來的固定資產,分別編制固定資產清冊,由使用人、責任人、保管人簽字確認后輸入計算機,建立全部固定資產的總帳、明細帳。
2、增加:固定資產到位驗收交付使用,有關人員在發票、調撥單簽字后登記入帳。部門分管的'固定資產必須有部門責任人簽字。
3、減少 :固定資產因調出、報廢等原因減少時,應由具體使用部門填制變更、報廢清單,責任人簽字后報有關部門審批,批準后輸入計算機。
4、財產外借,應由借用單位出具借據,經總務處、校領導同意后辦理出借手續,同時變動該項財產的存放地點,但不減少該財產。
5、歸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明確個人保管使用的責任后,個人簽字,一式二份(部門、校產各一份)歸檔并輸入計算機。
五、固定資產卡片的格式及需粘帖卡片的資產類別等,由總務處按需確定,并做好存檔記錄。
六、固定資產每年盤存一次,具體由總務處安排。
七、校、部門處室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管理人名單見表。
資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2
學校財務內控制度,是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學校內部財務工作的行為規范、行為準則,是學校財務工作統一要求、協調行動、健全網絡的依據。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根據量力而行、勤儉辦校的精神,為確保我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我校財務內控制度。
一、預算管理:
1、學校應按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并根據收入情況統籌安排各項支出。預算外資金必須按規定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
2、學校須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計劃,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超預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后逐級上報。
3、學校的銀行存款賬戶的開設和變更均應報財政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均不得私設“小金庫”。
4、學校在每個預算年度末,應編制本年度決算草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公開。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預算外收入、事業及經營服務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項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規定,依法組織各項收入,籌措教育經費。任何部門不得緩交、截留或擅自支出應交款項,更不得隱匿不報。
3、學校的一切收費行為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所有收入都要開列合法的收據,禁止一切亂收費。
4、學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賬,并及時存入學校開設的銀行賬戶。伙食費入單食堂賬。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2、學校須根據支出預算,體現勤儉辦校的原則。嚴禁濫發獎金、補貼、津貼和實物。
3、根據支出計劃,建立申購制度,按金額額度分級審批。
4、支出憑證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入賬。
5、注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做到內容完整,憑證合法,手續齊全。
四、資產管理:
(一)現金管理:
1、學校所有一切現金收入,均須及時存入銀行。
2、財務人員存放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一般根據實際按銀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開支額度,庫存現金超過額度應及時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每日按時記好現金日記賬。
4、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現金,不得以借據“白條”抵庫。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嚴格遵守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規定開設銀行賬戶。
2、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不準出借銀行賬戶。
3、支票、銀行印鑒必須由出納、會計、分管領導分開保管。
4、及時與銀行對賬,發現問題立即查詢。
5、按照財務要求做好銀行日記賬。
6、每周將資金運轉情況報校長室。
(三)財產物資管理:
1、財產物資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設立固定資產、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賬目,每月由總務主任檢查一次。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與校內各級處室、班主任及教師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2、所有財產物資均按請購、驗收、領用、保管、登記、使用、維修、處置等制度執行,執行情況每學期由財產保管員向總務主任匯報一次。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學校每年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按有關規定辦好報損和報廢手續。報損報廢要逐級申報、審批。
4、學校不定期對財產物資的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四)票據領用制度:
1、各種票據由會計人員向有關部門領取。領取后,按票據種類分門登記造冊。
2、班主任等人員需使用相關收費收據時,應向財務部門領用,并依次編號逐一登記。各種票據不能混用。
3、各班學雜費收據應在期初收費結束后一周內及時上交,收回記賬聯裝訂成冊,并同收費清單核定有無差錯。各種存根在年末也應收回,登記造冊存入檔案室。
4、開具收據時,摘要欄內寫明收費項目,金額不得涂改,字跡端正清楚,并加蓋收款人、單位財務章。
五、經費報銷制度:
(一)辦公費使用范圍及規定:
1、范圍:辦公費主要用于學校添置辦公用品、教師差旅費、學校門窗及臺凳小修理、支付水電費等。不得移作它用。
2、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級有關規定和本校規定的申購流程和報銷制度,履行相關手續后再予以辦理。對校產設備作好詳細的登記,每學年末由保管員將校產設備有關情況報總務處、校長室。
3、購置的物資應有經辦人,在購置前經總務主任審核、分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
4、購置物品一律待入庫后,再憑領用單領取使用,購物發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簽字、承辦部門領導、總務主任、分管副校長、校長審批后報銷。
5、凡上級調撥物資、各單位捐贈物資均要進倉入賬,校產管理員記好賬。
(二)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兩個相符:差旅費票價必須與報銷相符,實際車程價與報銷價相符。
2、差旅費報銷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一個月。
3、簽字順序:經辦人填寫好差旅費報銷單,各部門負責人審批,校長審批。
4、出市學習、考察、療養、休養等按標準報銷。
(三)學生代管費等費用預收及退款結算規定:
1、向學生收費,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的所有費用一律通過銀行代收,確需收取現金的,學校財務按規定開具收據,并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每學年末將學生代管費的預收款結算一次。清單發至學生家長,多退少不補。任何退款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1)造好清退表冊;
(2)學生逐個簽字;
(3)總務主任復核,校長審批,交財務處入賬;
(4)領取現金退給學生。
六、申購驗收制度:
1、辦公用品采購應按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由學校按集中采購。總務處負責成立招標小組,通過比選方式確定供應商,報校長會集體決議后,再與供應單位簽訂采購合同;各部門需要日常辦公耗品申購時,申請人員應報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集中報總務處主任審核,并安排人員負責采購購;如涉及部門辦公設備更換與購買,須單提出申請,并填制《物品采購申請單》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各處室及專業部的零星物品采購須按物品申購流程,由申購人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分別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簽字后,再交校長審批。凡是在1萬元以上固定資產購買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再按規定的流程予以辦理。
2、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由教務處、學生處、校辦或總務處落實專人負責訂購,事先須報請校長審核通過。
3、所有物品(購買或調換)均需驗收后,由相關人員進行入庫登記,按《校產管理制度》。
4、領用物品須按《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辦理有關領用手續。
七、報廢報損制度:
1、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
2、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
3、報廢報損儀器、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逐級報批。
4、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賬,同時調整教學儀器、設備賬冊。
5、已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維修使用,或交總務部門處理,不得繼續存放在儀器室內。
八、會計檔案管理:
1、按照《會計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2、每年年終后形成的會計材料,應由會計裝訂立卷,并保存一年備查。次年按上級規定,由會計編造移交清冊,送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3、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規定分永久、定期兩類進行歸檔。
4、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辦妥會計資料交換手續,有移交時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進行說明。
5、除上級主管局查賬和物價部門年審外,會計檔案的查閱、憑證的復印,都應征得學校領導的批準方可。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3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4
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狀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帶給反映學校經營狀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用心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狀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狀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狀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推薦;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務必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務必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務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狀況,務必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狀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狀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務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務必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務必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務必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取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取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取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帶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帶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狀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狀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狀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務必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帶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理解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帶給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資料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能夠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狀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構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資料,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資料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務必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務必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職責;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持續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透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職責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職責,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職責;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6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xx),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xx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范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筑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筑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墻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家具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后,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后,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于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采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并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并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后按照政府采購規定辦理采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筑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后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后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于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并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后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準后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系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后,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范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準,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后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制度同時作廢。
資產管理制度4
第一條 固定資產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單價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機器、機械、運輸工具、電子設備、辦公家私、辦公設備。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銀怡集團及屬下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的計價、申購、驗收、發放、管理、分類編碼、調撥、損壞、報廢、盤點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入價(含資產的本身價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三、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六、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稅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交采購部統一購置(流程詳見附件二)。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與發放
一、無論以何種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照驗收程序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固定資產的驗收由采購部、倉庫、申請部門聯合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工程類資產,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參與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根據驗收情況開具,完成后連同《請/付款單》、《采購申請單》、發票一并交財務中心、使用部門留存(流程詳見附件四)。
二、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由倉庫填寫《直撥物料驗收單》或《出倉單》,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資產登記,建立標簽、資產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門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購置后歸使用部門進行管理。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資產,行政中心會同財務中心依其類別統一編號,并粘貼標簽,更新固定資產明細帳。
二、財務中心建立資產卡片(附件五)并歸檔。
第七條 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
一、行政中心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碼,標簽貼于資產顯著位置。標簽內容包括設備編碼、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人、使用部門六項內容。標簽是用于資產管理、盤查核實的重要標志,任何人不能將它撕下或破壞。
二、代碼構成:一級代碼+二級代碼+三級代碼+流水號(具體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盤查
一、每年6月、12月須進行對全集團的固定資產全面盤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體日期以行政中心發文通知為準。固定資產的'盤查,要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員作為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中心資產的自查和盤點,并編制本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報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據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會同財務中心對各中心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對各中心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四、盤查工作結束后,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清來源,財務中心重新估價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查原因,分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處理;必要時,財務中心需到財稅局報備并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
一、中心內的資產調撥,資產需求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表》(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撥。
二、中心外的資產調撥,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還需報原資產所屬中心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調撥。
具體流程詳見《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附件八)
三、所有資產調撥審批后,必須到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重新做好標簽及修改資產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的,資產原使用者未經批準擅自將固定資產調出、外借、交換、出租、變賣、拆套、串換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10條 閑置的固定資產要妥善處理并保持其完好狀態。
第11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門副總加具意見,由運行部/工程部檢測確認該資產是否具有維修價值。其中電子設備的報廢流程及相關管理規定按照《電腦設備管理辦法》(銀集行字[20xx]112號)執行。
總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可以報廢;總價值在1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總裁審批后報廢。(詳見《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附件十)
確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要變賣的,由行政中心通過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站報價,價高者得;此過程必須有財務、行政中心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或變賣,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記,更新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原制度有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附件一:《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
附件二:《固定資產申購流程圖》
附件三:《固定資產驗收表》
附件四:《固定資產驗收、發放流程圖》
附件五:《資產卡片》
附件六:《固定資產編碼表》
附件七:《固定資產盤點表》
附件八:《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
附件九:《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附件十:《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
資產管理制度5
為加強幼兒園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保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財產、設施保管、保護制度
1、制定專人管理幼兒園(本部門)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設施設備;貴重設施設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教室內財產實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負責使用管理。
4、財產發現損壞、余缺及丟失等情況,應及時向管理部門報告。
5、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財產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率;管理部門負責做好財產的維修工作。
6、總務室(財產保管員)對園內實施設備進行定期全面的檢查,需要小修的及時修理,不誤使用,需要大修或報廢的.另定計劃,交園長批準,上報修理或保廢。
二、物資、財產領用與出借制度
1、教職工因教學或工作需要領用設備、教學具、辦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時,領用人應填寫領用單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2、幼兒園財產原則上不予出借。
3、姐妹園及外單位因特殊情況需借用幼兒園財產、物資的,應憑介紹信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后應立即歸還,到期如不歸還的,出借部門應催促其歸還。物品歸還時應注意清點數量,檢查有無損壞,發現缺數或損壞,應請借方給予賠償。
5、幼兒園教職工借用物品,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出借手續參照上面規定執行,用后立即歸還。發現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幼兒園的貴重物品、設備,私人不準借用。
7、每學期結束時,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確需續借的,辦理好續借手續。
8、教職工調離本單位前,應主動還清借用和某些領用的物品,經有關部門認可后,方可予以辦理調離手續。
三、財產維修保養制度
1、使用部門負責落實本部門財產維修與保養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實施、設備;貴重實施、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
3、教室內財產實行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負責管理。
4、幼兒園購置的貴重物品(投影儀、復印機、電腦、一體機等)必須按相關規定給予保養。
5、使用部門要確保財產的完好率;如本部門設施設備的維修必須由總務部門幫助完成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填好維修申請單,由總務部門按損壞的程度及時維修好。
四、財產報失報廢與賠償制度
財產的報失、報廢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并按下列原則辦理:
1、超過使用年限,確屬不能使用、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固定資產,由財產主管部門報經園長批準后作報廢注銷。
2、由于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損失的固定資產,根據數額大小,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注銷。
3、幼兒園的固定資產,每年年底全面清點一次,如有缺少、損失,要查明原因,屬正常工作情況造成,可由園長批準銷帳;屬于過失人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過失人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于重大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4、報失、報廢應辦理符合規范的手續,由財產使用部門填寫報失報廢單,財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人員鑒定,報園長,方可在帳冊上注銷。
5、如屬違章或玩忽職守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6、賠償者應填寫賠償單,財務室開具賠償收據。
五、基建和大型設備、物品的采購規定
1、幼兒園基建立項、大型設備、物品的采購需經集體討論確定。
2、幼兒園基建項目的圖紙設計必須是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單位。
3、項目的施工要有圖紙,有施工執照,有質量檢驗方可進行;大型設備和物品的采購需填寫申購單,經集體討論和園長審批后方能進行。
4、堅持秉公辦事、質量第一為原則,對工程項目、大型設備和物品進行質量驗收,如有對質量問題,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予以解決后方能完成基建審核或物品的采購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發現問題的,要及時進行集體研究、行家論證予以解決。
6、基建工程完工需經質監部門驗收方可使用。
7、基建經費預決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錢、多辦事
資產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使用個人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1、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范圍。
2、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學校的資產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
3、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分級分類設立財產帳,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一類資產帳,由財務室和資產管理員保管,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二類資產帳,由學校管理員保管。
4、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資產管理員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注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注銷)。
二、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1、外單位贈送的物品和獎品,如屬一類資產應在一類資產帳上登記,交有關處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資產帳,另立冊登記保管。
2、固定資產必須按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列表。經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交后勤處審核,報校領導批準,由總務處收
回處理的物品應注銷帳、卡。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全部上交財務處,有關批件和交款收據由后勤處妥善保管并入帳,以備存查。
3、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后,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修
1、固定資產,必須安放整齊,保持清潔,干凈,加強管理,注意維護保養,該修的要及時修復,使其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2、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資產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3、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后,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五、監督與檢查
1、要動員師生,教育師生,樹立。
2、資產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資產,了解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把資產管好。
3、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每學期至少一次將
六、固定資產的交接
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固定資產的經管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2、固定資產的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者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卡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賠償。
3、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4、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資產管理制度7
為規范和加強我系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系領導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內勤為專項負責人。協助系領導做好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使用情況臺賬。對固定資產進行動態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做好日常使用、維護記錄。
3、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4、建立本系固定資產實物明細賬,并進行日常管理。
5、每年對本系的`固定資產至少進行一次自查。
資產管理制度8
金帝集團有限公司
密級
聊城金帝集團企業標準GEN-1220-20xx
固定資產變更管理規定
20xx-12-20發布20xx-12-20實施
聊城金帝集團
發布
GEN-1220-20xx
前言
本標準為聊城金帝集團管理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依據集團管理要求,特制訂本集團《固定資產變更管理規定》。
本標準由聊城金帝集團設備部提出。
本標準起草部門:聊城金帝集團生產中心設備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目的和范圍
1.1為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實管理責任制,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建筑物、運輸工具、機械、機器、工器具等固定資產的管理。
定義
2.1固定資產:能夠獨立完成一項工藝過程或單獨具有某項作業功能,而無需附屬于其它設備及設施,且價值在兩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運輸工具、機械、機器、工器具等,滿足以上要求的都為固定資產。
2.2閑置資產:因生產或技術原因,連續停用一年以上,并辦理閑置手續獲得批準的資產。
2.3內部調撥:指固定資產在公司內不同的車間、使用地點之間的變化。
2.4外部調撥:指公司固定資產向集團內關聯公司的移動。
2.5不良資產:閑置一年以上,或符合報廢條件的資產。
管理職責
3.1設備部
3.1.1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管理,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完好性;
3.1.2制定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3.1.3負責新增固定資產的接收、登記,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3.1.4負責固定資產的季度清查;
3.1.5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異動、報廢清理等相關手續;
3.1.6協同財務中心門對清查后的固定資產臺帳進行調整;
3.2財務中心
3.2.1作為公司固定資產的監管部門,對公司固定資產的完整性負責;
3.2.2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核算、登帳,每年與資產管理部門核對帳目;
3.2.3負責固定資產明細帳的帳務處理;
3.2.4會同設備部組織固定資產清查。
3.2.5組織固定資產年度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情況會同設備部向公司管理層提出報告;
3.3使用部門
3.3.1對所屬固定資產的完整性、完好性負責;
3.3.2負責所屬固定資產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維護(其中企管中心負責網絡、電腦、電話類;總經辦負責小型車輛類資產),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和運行。
3.3.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管理規定和崗位責任制;
3.3.4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負責資產的掛牌;
3.3.4資產發生異動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資產管理部門,并配合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異動、報廢清理等相關手續;
3.3.5對需集中存放的閑置資產,資產使用部門列出清單報企管中心備案;
3.3.6做好所屬資產的維護保養工作,并對報廢未處理的資產妥善保管;
3.3.7負責對固定資產季度清查,并做出資產清查報告提交設備部;
3.3.8參加固定資產年度清查工作。
3.4企管中心
3.4.1負責接收集中存放的閑置資產,并做好閑置資產臺帳;
3.4.2負責對集中存放閑置資產的管理,并以書面報表反饋信息給設備部。
工作要求
固定資產的管理分為在用、新增、閑置、異動、報廢、清查和檔案資料管理。
4.1在用固定資產的管理
4.1.1設備部與企管中心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資產使用部門對資產的使用與管理;
4.1.2各使用單位及責任部門對在用的固定資產按《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管理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4.1.3建立資產三級臺帳(集團、分公司、車間),資產使用部門做好資產標識工作;
4.1.4各使用單位每季度對所屬管理范圍內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形成清查報告提交設備部,由設備部、企管中心、財務中心對清查結果進行抽查;
4.2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
4.2.1新增固定資產按《資本性支出管理規定》進行實施購置;
4.2.2固定資產購置新增后,由資產移交部門(采購部)填寫《固定資產驗收移交單》一式三份,設備部、財務中心、資產使用部門共同簽字確認后,正式列為固定資產,三級臺帳部門分別進行登記建帳。
4.2.3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資產,資產使用部門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4.3固定資產的調撥管理
4.3.1固定資產的調撥可分為內部調撥和外部調撥兩種形式。
4.3.2固定資產內部調撥由設備部負責組織執行。
4.3.2.1由于生產需要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遷移時,由提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遷移申請單》,分別由移出部門、移入部門簽署意見,財務中心經理、設備部經理確認、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遷移。
4.3.2.2批準后的《固定資產遷移申請單》一式四份,移出部門、移入部門、設備部、財務中心作為調帳憑證。
4.3.3固定資產外部調撥,調入單位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調入部門、調出部門確認,設備部、財務中心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撥。
4.4閑置固定資產的管理
4.4.1閑置固定資產由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設備部組織相關部門論證,并填寫《設備閑置(封存)申請單》,報送財務總監、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4.4.3閑置資產可分為原地存放、異地封存兩種形式。
4.4.4.1閑置資產原地存放時,將資產清單以防水密封的形式、牢靠地放置在封存包裝內,一份留設備部存檔,另一份送財務中心作為資產調整憑證;
4.4.4.2閑置資產異地封存時,以木箱或其它材料進行穩妥的包裝并把資產清單放置在封存包裝內,指定地點存放;
4.4.5閑置資產封存時,應采取防塵、防銹蝕、防潮措施進行適當維護;
4.4.6原地存放的閑置資產由原所屬部門負責看護,異地封存的閑置資產由企管中心負責看護;
4.4.7閑置資產需要啟用時,需用部門持原《申報閑置報告單》申報啟用理由,經設備部經理簽署意見,報財務總監,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4.5固定資產的報廢
4.5.1報廢的依據
4.5.1.1設備類報廢
a)使用壽命到期,折舊費已提完,無再使用價值和修復價值的設備。
b)狀況惡劣,損傷嚴重,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設備原值60%的設備。
c)技術特性陳舊落后,結構先天不足,經一般性技術改造仍不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的`設備。
d)因產品換型、工藝變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設備。
e)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規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機電產品。
f)因影響環保安全,繼續使用將會污染環境,引發人身安全事故與危害健康,繼續修復改造不經濟的設備。
4.5.1.2房屋及建筑物報廢
a)超過規定使用年限、長期廢置不用、存在安全隱患,或其它原因且無使用價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擴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政府部門規劃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符合以上報廢條件,由資產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設備部組織生產、技術等相關部門進行論證,并提交論證結論;涉及國家相關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4.5.3依據論證結論,設備部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由設備部經理簽署意見,報經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4.5.4財務中心、設備部、資產申請部門依據批準后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核減固定資產。
4.6固定資產的盤點
4.6.1每年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4.6.2采取財務中心組織、使用部門、設備部同時實地盤點、逐項核實的方法。
4.6.3盤點人員做好各項盤點記錄,認真核對每項資產,準確、詳細的填寫盤點表,將清查中產生疑議的資產進行詳細記錄,由財務中心經理會同相關部門經理到現場進行核實確認。
4.6.4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處理
4.6.4.1由各盤點小組出具盤點結果交財務中心匯總,由財務中心提交《固定資產盤盈報告表》、《固定資產盤虧報告表》報告,報財務總監、主管副總經理批示、總經理批準。
4.6.4.2財務中心、設備部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所在部門依據確認批準后的《固定資產盤盈報告表》、《固定資產盤虧報告表》,財務中心進行帳務處理,設備部、資產使用部門進行資產臺帳調整。
4.6.5不良資產的處理根據盤點結果,財務中心門會同設備部提交不良資產專題報告。
4.7固定資產的檔案資料管理
4.7.1資產移交部門向設備部提供資產轉固清單、資產項目明細帳。
4.7.2資產移交部門負責每一項目技術資料、圖紙的完整性,并交檔案室存檔,考核如違反上述規定,由企管中心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處罰決定!
資產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實物資產管理體制,理順管理關系,明確各部門實物資產管理職責,加強內部控制,提高資產運營效能。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集團公司 設備管理辦法 、股份公司 資產處置操作實施細則 以及銷售公司 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等有關規定,結合XX分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實物資產是指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產、土地、車輛和設備設施等。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蘇XX石油分公司、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江蘇石油分公司XX管理部。控股公司、參股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實物資產按“六統一”(即統一預算、統一購置、統一付款、統一核算、統一處置、統一核銷)的原則,實行賬表圖冊相結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條 實行兩級管理體制。由省公司對全系統實物資產實行總體管理,XX分公司對其范圍內的實物資產進行具體管理。
第六條 實行經理負責制。根據集團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規定,分公司經理為實物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黨委書記為實物資產管理的第一監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經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及部門的實物資產管理工作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為具體的實物資產管理者并對經理負責。
第七條 實行集體決策制。根據集團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要求,分公司成立由分公司經理、黨委書記、分管副經理等主要領導組成的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主要由安全數質量科、實物資產科、財務核算部、基建管理科、零售管理部及各縣片區、綜合辦公室、信息工作站、朝陽管理公司等部門組成。
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安全數質量科,主要負責組織和落實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任務,安全數質量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審批和審核權限范圍內的重大資產處置方案;審查資產運營分析報告、清查報告、項目評估報告;負責檢查實物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決定資產管理獎懲政策等。
第八條 實行責任追溯制。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于崗位變動或企業改革等原因發生變化時,由變動后承擔相應資產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參加,管理責任不因企業(部門)合并、變更而免除,并可追溯管理責任。
第九條 實行崗位相對固定制。各職能部門應按照資產類別設置相關工作崗位,負責相應的實物資產管理職責。分公司各部門要指定一名兼職實物資產管理員,建立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臺賬,做好本部門實物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十條 實物資產管理分為主管部門、監督部門、模塊管理部門及具體管理使用部門。分公司實物資產主管部門為安全數質量科;監督部門為黨群紀監科;模塊管理部門為財務核算部、安全數質量科、信息工作站;具體管理使用部門為機關各部門、油庫及加油站等。
第十一條 分公司部門職責
(一)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
1.負責制訂本單位實物資產管理制度;
2.審批和審核權限范圍內的重大資產處置方案;
3.審查本單位資產運營分析報告、清查報告、項目評估報告;
4.負責落實實物資產管理責任制度;
5.落實資產管理獎懲政策;負責督促和協調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完成各自的資產管理職責。
(二)安全數質量科
1.安全數質量科為分公司實物資產管理主管部門,按規定設1-2名資產管理員;
2.組織對實物資產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產管理各項制度落實;
3.牽頭做好資產清理、招標、處置工作,使資產處置有據可依;
4.配合財務核算部做好資產清查盤點工作,保證賬實相符;
5.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三)實物資產科
1.負責自有、租賃(含承租和出租)的土地、房產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關閉庫、站資產及閑置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配合省公司做好系統車輛的編制、更新、處置等工作,建立系統車輛明細臺賬;
4.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四)財務核算部
1.負責資產核算工作,建立相關資產賬簿、卡片、出租資產臺賬、賬銷案存資產臺賬,編制相關憑證和報表,配合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做好實物資產交付驗收、調撥、報廢、轉讓、出租、清理等手續審核,收集、整理實物資產報廢、處置、評估等資料,做好財務價值核銷資料上報及賬務處理工作,負責更新、維護資產AM模塊工作;
2.牽頭做好資產評估工作;
3.根據省公司清查盤點通知及相關規定,下達清查盤點計劃,審核盤點結果,并負責盤點數據的匯總和上報;
4.協助基建管理科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清理工作;
5.參與加油站收購等實物資產盡職調查、論證及后評估工作;
6.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1.負責竣工驗收前庫、站實物資產的管理工作;
2.牽頭負責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在建資產的竣工驗收工作;
3.負責辦理新增庫、站土地房產證的領用、變更、過戶手續等工作。
4.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六)零售管理部、各縣片區及朝陽管理公司
1.督促和監督加油站對資產狀況(含土地、房產、其他設施等)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在用加油站實物資產保管明細賬,確保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
2.負責加油站日常維修、調撥、保養,在安全儲運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正確使用加油站設備;
3.負責閑置、廢舊加油站實物資產的保管工作;
4.參加加油站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5.負責加油站PM設備模塊的數據維護,協助財務組織對加油站資產管理手冊的維護更新;
6.負責組織對加油站各項實物資產進行定期現場清查并及時和財務、企業管理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7.在財務部門配合下建立在用、永久關停和已拆除加油站動態管理臺賬;
8.負責配合分公司其他部門做好加油機使用狀態報廢及上報工作;
9.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七)綜合辦公室
1.負責本單位各類車輛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辦公資產的管理工作;
3.負責辦公資產在PM模塊的數據更新與維護及辦公資產管理手冊的維護。
4.負責辦公資產設備進行定期清查并及時和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5.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八)信息工作站
1.負責信息設備管理工作;
2.負責將各類計算機、網絡信息設備、打印機及其他配套設備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實物資產保管明細賬,確保各項設備的完整和安全;
3.負責各類計算機、網絡信息設備、打印機及其他配套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4.負責對機關信息設備在PM模塊的數據維護及信息資產管理手冊的維護;
5.對所使用、管理的上述設備進行定期清查并及時和財務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6.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九)油庫
1.油庫主任為油庫所屬各項資產安全、完整的第一責任人,設備操作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油庫各類資產的管理工作;
3.負責配送中心設備地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參與資產設備的驗收工作;
4.負責在PM模塊維護油庫設備數據信息和資產管理手冊,在財務部門配合下建立在用油庫資產動態管理臺賬。
5.對油庫各項資產進行登記造冊并進行定期清查,及時和財務及其他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6.配合資產領導小組做好油庫相關資產處置工作。
(十)加油站
1.加油站長為加油站所屬各項資產安全、完整的第一責任人,設備操作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加油站資產的管理工作;
3.負責加油站設備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參與資產設備的驗收工作,協助做好加油站各項資產清查盤點;
4.負責提供加油站設備基礎數據信息,配合財務部門維護加油站資產管理手冊。
(十一)分公司其他各部、室、中心 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使用、管理,做好實物資產的維護、調撥、保管、盤盈盤虧原因分析和新增實物資產標簽粘貼,協助做好部門實物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并建立本部門實物資產臺賬。
第四章 實物資產購置管理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必須由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單,辦理資產領用手續。實物資產石油部門對接收到的固定資產登記造冊,并辦理資產使用或轉移手續,進行使用和保管。對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如加油站,竣工驗收時必須由資產領導小組驗收簽字確認后,交付使用部門,管理責任才能隨之轉移。
第十三條 實物資產到達使用單位(部門)后,要求單位(部門)于當日履行物資驗收,7日內完成審批程序。審批程序結束后履行程序部門打印留存,模塊管理部門設備管理員在PM設備模塊創建設備編號。
第十四條 省公司統一購置的資產設備
分公司收到省公司購置的新增資產驗收流程:資產使用部門制單-使用單位負責人-PM模塊管理部門設備管理員-PM模塊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核算部資產管理員-財務核算部主任-分管領導-省公司物資裝備管理處-實物資產處資產管理員-實物資產處負責人-財務資產處資產管理員-財務資產處負責人-總會計師。
第十五條 經省公司批準分公司購置的資產設備
(一)財務核算部根據收到的新增資產發票和驗收單,與相關結算單據核對進行賬務處理和維護AM資產模塊創建資產編號。
使用部門設備管理員同時負責將拍攝的數碼照片發送至實物資產科資產管理員。
(二)新增資產驗收流程:資產使用部門制單-使用單位負責人-PM模塊管理部門設備管理員-PM模塊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核算部資產管理員-財務核算部主任-分管領導。
第十六條 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財務資產管理員負責及時組織更新資產管理手冊,做到賬實、賬冊、賬碼一致。
第五章 實物資產使用管理
第十七條 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實物資產的保管和使用維護,接受實物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對所使用資產需要更新、維修時,需向實物管理部門出具申請,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使用不當或不服從管理造成的資產損失,資產使用部門是第一責任人。
第十八條 各實物管理和使用部門應對所使用保管的資產建立實物資產登記賬,詳細記載規格型號、品牌、購建時間等資產基本狀況和各項重要信息。同時登記加油站、油庫、土地、房產及車輛、設備等管理臺賬。
由上級部門、聯營合作單位交由我公司無償使用的資產(所有權不變,使用權轉移),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均應視作自有資產進行登記、保管和維護,同時財務部門應建立資產備查賬簿予以登記和管理,便于資產清查和核對。第十九條 實行資產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從資產交付使用之日起,使用部門將占有和使用的資產安全和保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保管(使用)人,保管(使用)人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保管資產,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銹、放洪、防臺風等工作。一旦發現資產丟失或毀損,應立即向實物管理部門報告。資產管理責任免除要根據資產退出使用原因相應確定,對資產調整使用部門和個人的,應填制資產內部調撥單,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后方可變更管理部門和責任人;對資產轉讓、拆除報廢處置的,應提供資產詳細清單,履行資產處置審批程序,直至財務入賬和資金上劃以后,資產完全退出和消亡,使用管理責任方可免除。
第六章 實物資產調撥管理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由于調劑使用導致使用部門發生變動的,必須履行審批程序。
第二十一條 資產調撥由調入單位或部門提出調劑申請,在OA系統履行審批程序,審批程序手續7日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 分公司內部之間資產調撥審批流程:調入部門設備管理員制單-調入部門負責人-調出部門負責人-實物資產管理部門-PM模塊管理部門設備管理員-財務核算部主任-分管領導-財務核算部資產管理員。
第二十三條 資產調撥審批完成后,資產辦理轉移手續,設備管理員及時更新、維護設備數據之后,各部門打印留存,財務部門資產管理員更新、維護資產數據模塊等,日常維護職責相應發生轉移。
第二十四條 數據更新、維護完畢后財務資產管理員及調入、調出單位要及時更新維護資產管理手冊。
第二十五條 因不履行資產調撥手續造成資產流失的,不因資產實質轉移而免責,原資產使用部門為第一責任人,現使用部門為第二責任人。
第七章 土地及車輛管理
第二十六條 土地管理。實行“守土有責”職責,規范源頭、嚴格過程管理,具體按照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土地處置管理實施細則 (中國石化財 20xx 575號)、 江蘇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暫行規定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52號)以及 關于 江蘇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暫行規定 實施過程中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石化資產蘇管便 20xx 11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車輛管理。為切實降低車輛費用支出,確保安全運行,提高車輛運營效率,必須嚴格按照 江蘇石油分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指導意見(試行)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138號)以及 關于調整分公司公務車輛更新方式的通知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195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第八章 實物資產出租管理
第二十八條 資產出租必須嚴格按照 江蘇石油公司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48號)、 關于資產租賃管理補充規定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43號)以及 關于進一步明確資產出租有關事項的通知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59號)等文件相關規定上報省公司批準,未經批準擅自出租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九條 實物資產出租原則:不得出租給從事與股份公司主業相關的油品銷售業務和從事非法活動及有重大安全影響的單位;出租不動產時,必須遵循“房地合一”的原則。出租資產必須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
第三十條 實物資產出租的范圍:所有權、使用權歸江蘇XX石油分公司所有或目前未取得權屬證明但權屬無爭議的場地、房屋以及其他實物資產。具體包括場地租賃、門面房租賃、辦公房租賃、住宅租賃、車輛租賃以及其它資產租賃等。
第三十一條 資產出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出租資產的立項與審核;
2.發布出租資產公告;
3.出租資產租賃價格詢價、評估;
4.出租資產招議標;
5.簽訂出租資產合同;
6.辦理出租資產移交。
第三十二條 資產出租批準后,要按照資產出租程序辦理,資產出租相關手續上報省公司備案。
第三十三條 對出租的資產,由對外出租部門進行日常管理,出租資產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時足額收取租金,并按“收支兩條線”規定及時入賬。同時,實物資產科要對租金收取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定期與承租方核對租金款項,發現差異應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第三十四條 對截留租金或使用費拒不入賬形成小金庫、賬外賬的,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實物資產科要建立資產出租動態管理臺賬和建立資產出租檔案,并確保資產出租資料的完整和規范。同時,應定期對出租資產進行查驗,確保出租資產完好并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資產查驗應有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制定應對措施并向省公司報告。
第九章 實物資產報廢及轉讓處置管理
第三十六條 資產報廢按照 關于印發的通知 (石化股份蘇財 20xx 668號)執行。嚴格按照 內部控制手冊 規定審批。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處置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審批手續齊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擅自捐贈、報廢變賣、轉讓企業資產,對違反規定擅自處置造成管理混亂和資產流失的將追究有關人員及領導責任。
第三十八條 資產處置應當遵循處置行為與財務核銷分開的原則。在按照規定權限經過本單位和省公司對資產處置行為批準后,方可進行資產處置,并按照省公司要求進行財務核銷。
第三十九條 實物資產處置無論金額大小,處置權限均集中于省公司,未經省公司批準,各分公司各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資產處置。
第四十條 對因投資改造等原因發生的加油站和油庫的重建、部分重建、遷建、退租等情況而需要拆除、報廢的資產處置按照 江蘇石油分公司資產處置補充規定 (石化股份蘇財 2010277號)執行。為保證“資產處置三同步”,即“處置方案與更新立項同步”、“殘值回收與更新改造同步”、“資產減值與資產核銷同步”處置方案的順利實施,財務部門牽頭負責,全過程參與處置行為,并具體組織資產評估、報廢資產的減值批復和核銷申請;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審核處置項目的資產清理方案和技術鑒定報告;規劃、基建部門負責根據投資立項內容,擬定資產清理方案;審計、監察部門負責對投資項目進行審計、監察,核實資產處置程序是否規范,處置方法是否有效。未經批準擅自拆除資產造成閑置浪費形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 對資產進行轉讓出售、資產置換、作價入股等行為時,必須履行資產評估程序,由財務核算部填寫 資產評估申請表 上報省公司批準。
第四十二條 對省公司批準處置的各項資產,必須由分公司資產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處置。對大宗資產進行變賣轉讓的,要采取招投標方式,或公開向社會進行競拍。對資產轉讓、殘值變賣實現的收入,一律按省公司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予以上劃。對未經資產處置小組批準擅自處置資產,或截留處置收入體外循環成為小金庫、賬外賬的,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經批準報廢的資產,建立報廢資產管理臺賬,指定部門妥善保管報廢資產,明確保管部門的管理責任。
第十章 實物資產清查盤點管理
第四十四條 實物資產清查盤點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全面清查和重點清查相結合,實物現場盤點與賬務核查相結合,保證清查工作全面完整、不重不漏,清查結果準確可靠,不走過場。
第四十五條 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必須組織和督促使用部門對所使用、管理的資產進行登記造冊,掌握資產的基本狀況。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資產盤點方案的制定,資產管理使用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實物資產清查的現場盤點工作,填報相應的資產清查表。同時,財務和資產使用部門應配合實物管理部門進行資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核對會計賬簿,保證賬賬和賬實相符。對賬實不符的要及時查找原因,堵塞管理漏洞。
第四十六條 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財務及使用部門要對實物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查找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資產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類排隊、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七條 實物資產盤盈、盤虧按照 關于印發的通知 (石化股份蘇財 20xx 668號)執行。
第四十八條 對盤盈、盤虧資產必須進行報批,批準后要及時調整其賬面價值,確保賬實相符,更新資產、設備模塊信息數據。
第四十九條 清查盤點后要根據資產設備變動情況,做好資產設備的調撥設備清理工作,及時辦理調撥手續。
第五十條 對于賬銷案存設備要抓緊進行實物資產處置,不得作為盤盈資產處理。確屬盤盈的應查明原因,報省公司審批后處理。
第十一章 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一條 實物資產管理和使用部門在工作中要緊密配合、互相監督,確保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十二條 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應針對不同階段資產管理重點,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地對資產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和檢查,督促實物資產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實物資產管理部門有權根據掌握的情況,在獲得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批準后,獨立或聯合其他部門對資產管理進行檢查,也可以采取先檢查后向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匯報的形式。
第五十三條 審計部門應將資產管理情況納入審計監督范圍,并將審計中發現的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向分、省公司匯報。
第五十四條 監察部門負有對資產管理、資產處置工作進行檢查監督的職責。有權獨立或聯合其他部門以本部門或效能監察小組的名義對資產管理各環節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五條 資產管理檢查監督的主要內容是:檢查資產管理、使用部門履行各自職責情況;監督各部門之間資產管理的協調、溝通和配合情況,有無互相推諉扯皮等不作為情況;檢查投資責任制度落實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過錯責任;檢查有無違反資產審批權限購建資產情況;檢查 江蘇石油分公司資產運營廉潔從業十項規定 的落實情況,有無越權處置和截留處置收入現象;檢查資產定期清查制度的落實情況,查閱資產清查底簿,抽查相關資產;檢查各類資產檔案的建立和保管情況等。
第五十六條 資產管理工作檢查完畢,必須向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并根據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意見,向被檢查單位通報檢查情況,下達整改意見。
第十二章 責任追究
第五十七條 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發生,自覺維護資產管理隊伍的良好形象,并認真遵守 江蘇石油分公司資產運營廉潔從業十項規定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8號)。
第五十八條 規范資產運營行為,明確管理責任,對違法違規、管理失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運營風險的行為,將嚴格按照 關于印發的通知 (石化股份蘇監 20xx 1853號)文件規定進行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分公司現行有關制度和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分公司安全數質量科、財務核算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資產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后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同意后,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批準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系自動轉為租賃關系,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后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柜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資產管理制度11
一、資產報損及報廢流程:
1、各部門經理是各部門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固定資產、存貨及易耗品等酒店資產發生霉壞、變質、損壞、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做報損、報廢處理時,由各部門保管員填具財務統一格式的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
3、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4、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5、報損、報廢的非固定資產類資產統一移交財務,入總倉后,再根據總經辦意見做處理。
二、酒店物品報損及清理操作規程內容提要:
(一)報損物品種類
1、固定資產:洗滌設備、電腦設備、復印打字設備、機動車輛、電視音響設備、空調、客房家具、投影儀及其它金額超過20xx元的工具設備。
2、低值易耗品:餐飲廚具家具、布草、玻璃器皿、保險柜、辦公桌、計算器、電話機、使用工具及價值在20xx元以下非一次性消耗物品。
3、食品、酒水以及客房一次性用品。
(二)操作
1、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程序:
① 固定資產購置,
必須是年度購置預算批準后的采購項目。固定資產購置無論是進口還是從本地購買,到貨后,經財務部驗貨人員辦理驗收手續,由驗貨人,使用部門經辦人簽字,財務部資產核算員根據收貨記錄及固定資產價值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將固定資產名稱,型號,金額,固定資產類別及使用地點等填寫清楚。憑此材料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月計提折舊。
② 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程序
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轉交工程部做技術鑒定,經實地檢驗認可,屬于既不能修理,又不能在使用的,提出報損意見,送報財務部,由資產核算員填寫固定資產原值,已提折舊額及固定資產凈值,將報損單送至財務部經理,總經理批準,整套手續完成后,方可進行賬務處理。復印該固定資產明細賬,報損單作為固定資產提前報損的憑證,編制記賬。負責人將編制的記賬憑證輸入財務電腦系統。飲料報損程序
2、客房和餐飲的布草類
在通常情況下;布草通常經過250―300次洗滌將會自然報損.除此之外,因客人的損壞、洗滌損壞、保管不當及使用不當也都會造成布草的報損。
⑴布草如有以下損壞情況將例作報損處理:
①平面中心、四邊角位破爛不能繼續使用;
②污漬重洗處理后,證明不能去除洗凈的;
③陳舊、變色、褪色、染色無法去除的;
④有明顯的抽線、抽毛,有損質量標準的,
⑵.布草的報損程序:
須由專職布草管理員事先審查監定及填寫《布草報損表》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倉庫管理負責人及財務管理人員審核,由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損。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均以此作為臺帳沖減憑證。
⑶報損審核過程中,必須鑒定報損原因:
鑒定報損原因標準:自然報損及人為損壞(如屬人為損壞,要分清責任,確定處理結果。重大問題還須向總經理報告).
⑷報損的布草處理方法:
統一由財務總倉庫回收/調配分發給各需要部門使用或其它方法處
3、客房部、餐飲部、前廳部其他易耗品的報損程序;
①、客房(或餐飲、前廳)一次性用品、食品發生破損、非人為原因?失等情況,需要作報損、報廢處理時,由釕班填表?說明原因,交主管審查后報房務(或餐飲、前廳)經理簽許。
②、領班原則上見到廢品方可報損,如有客人帶走等原因,由房務中心(或餐飲、前廳中心)填寫“物品賠償單”,主管或大堂副理簽字方可。
③、如屬人為原因造成的物品破損,按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④、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4、餐飲食品和酒水的報損程序
①、已領用食品飲料報損程序
餐廳、廚房已領用食品及飲料報損時,需經餐廳經理或廚師長,餐飲部經理,飲食成本核算員三方面批準后,填寫報損單,方可做賬務處理,對于工作不慎造成經濟損失的,需經部門經理提出意見,轉交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
②食品及酒水庫報損程序
過期或變質的食品,飲料報損時,需經倉庫主管,采購部主管,財務經理三方面批準后,填寫出庫單,方可做賬務處理;
③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5、后臺管理部門的易耗品報損程序
① 由各部門保管員填具財務統一格式的報損表,經部門經理和部門總監簽字后,送交財務部。
②經財務部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③總經理審批后的報損表原件留財務備案做賬務處理;
三、酒店各部門財產損耗率標準:
※ 餐飲部物品月損耗率為0.7%:
A、瓷器和玻璃酒杯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4%
B、布草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2%
C、不銹鋼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損耗率規定為0.1%
※ 客房部物品月損耗率為0.3%
A、瓷器和玻璃酒杯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1%
B、布草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2%
※ 大堂吧物品月損耗率為0.21%
A、瓷器和玻璃酒杯類月損耗率規定為0.2%
B、不銹鋼餐具和其他餐具月損耗率規定為0.01%
※ 庫房月損耗率為0.11%
A、食品月損耗率規定為0.1%
B、物品月損耗率規定為0.01%
注:月損耗率計算公式:
月損耗率=物品月損耗額÷部門月平均營業額×100%
四、廢品的處理規定:
1、酒店的廢品范圍只限于如下幾種:
A、已報廢的各種設備、物品,如:地毯、爛床單、破毛巾、破桌布、微損的玻璃制品、瓷器等;
B、工程報廢的工具及制作剩余下的下腳料;
C、部門回收的'可廢棄物品,如:廢紙皮、紙板、紙盒、舊報紙、廢舊塑料制品、廢舊麻袋、木箱、木板、廢舊玻璃、啤酒瓶、罐、罐頭空殼等;
D、客人住房對其的舊爛衣物等;
E、餐廳的下腳料,如:毛、皮、骨等;
F、員工食堂及餐飲部的泔水等。
2、廢品處理權限:各部門搜集的各種廢舊物品,經財務部確認屬于廢品范圍的,除按規定必須交總倉統一處理的報損物品外,各部門可以自行處理。
A、屬酒店設備及物品報費變賣的,其收入一律上交財務部,沖減成本;
B、屬下腳料或部門回收的各種可廢棄品,其變價收入款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按部門40%,酒店60%的比例分成;
C、員工食堂及餐飲部的泔水的回收收入,上交財務部統一管理,可以作員工福利基金進行管理;
D、廢品出店必須持財務部經理簽字確認的“物品出閘放行證”和財務部出具的“收款收據”,經禮賓司經理檢查確認,保安人員才可放其離店。
資產管理制度12
一、企業資產內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業在內控管理中為了節約成本,往往會選擇縮減人力開支,在崗位設置上實施一個或幾個保管人員同時管理和維護多個設備。保管人員一般也只是監督和管理設備的完整性,一旦設備出現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夠的經驗和專業知識,無法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更新。正因為如此,很多企業的一些設備往往不能正常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企業對自身擁有的資產掌握不夠,有時候甚至還沒有對資產進行盤點,就不知資產的去處。這些問題的存在與企業內部管理成本縮減存在漏洞直接相關。
二、企業資產內控管理的制度建設
(一)明確企業資產內控管理程序
企業資產的內控管理工作需要相關管理人員做好資產金額的預算工作,經過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實施購建。在整個購建工作完成之后,驗收部門還要再次檢測資產情況,確保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在使用資產時,企業要注意維護資產,安裝企業會計制度來進行折舊計提工作,相關管理部門對資產使用情況要進行詳細的記錄,按照相關規定對企業資產進行定期盤點,領導對盤點結果要進行及時的批復與處理。企業要建立健全資產處置制度,確保實際資產與賬務記錄情況相符,杜絕謀取私利現象的出現。
(二)構建完善的內控管理環境
企業資產內控管理需要在一個良好的控制環境下進行,企業領導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構建財務部門、驗收部門、采購部門等多個機構,確保每個機構明確自身職責,充分發揮各個機構的作用。各個部門之間要相互監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員根據相關內控管理準則開展各項工作。企業對資產內控管理的相關崗位的管理規則應當進行詳細的`制定,明確各關鍵崗位的內容,例如不同崗位的選聘標準、工作人員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不同崗位的職責和道德標準以及關鍵崗位的概念與范圍等。此外,企業領導還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意識,嚴格加強資產管理工作,及時分析企業存在的風險,并作出相應對策來控制風險。
(三)加強內部監督與管理工作
企業在進行資產內控管理時,應當加強內部監督與管理工作,將企業的資產管理細則進行下傳,財務人員要做好財務記錄工作,領導應嚴格審核各項財務記錄狀況,確保企業資產狀況能夠全面、真實地反映在財務信息中,對內控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企業要不斷優化內部管理人員的結構,提升內部管理人員的素質,使得人盡其用,確保每位管理人員都能夠嚴格執行監督與管理工作,通過規范的內部監管制度來提高企業內控管理水平,彌補內控管理存在的缺陷,為企業的穩定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結束語
企業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其發展目標是在經營管理中獲取最大效益。而企業的經濟效益與企業資產內控管理有著直接的關系。在企業資產內控管理中,相關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當不斷總結內控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找漏洞、補救漏洞,避免出現較大的損失。通過嚴格的內控管理制度來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的持久發展。
資產管理制度13
小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學校資產管理,確保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防止資產流失。該制度涵蓋了固定資產的購置、登記、使用、維護、處置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購置管理:明確固定資產的采購程序,包括預算編制、審批、采購、驗收等步驟。
2、登記管理:建立詳細的固定資產賬目,記錄資產的.名稱、型號、數量、購置日期、價值等信息。
3、使用管理:規定資產的分配、借用、歸還流程,以及日常使用的責任和義務。
4、維護保養:設定定期檢查和保養機制,確保資產的正常運行。
5、處置管理:明確資產報廢、轉讓、升級等處置方式,以及相應的審批程序。
6、審計監督:設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進行資產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7、責任追究:對于違反規定的個人或部門,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資產管理制度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董事會同意,本學校制定資產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財產要經常清理,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后匯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準后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并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領用、借用登記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于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注銷。報廢和注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
資產管理制度15
一、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問題
第一,醫療設備的盲目投資,重復投資。由于國家的財政撥款不足,醫院藥品的加成率從20xx年開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藥和中成藥控制在15%,草藥控制在25%。這樣,醫院藥品盈利減少,醫院收支的不平橫導致醫院行為的扭曲,以儀器檢查收入來彌補支出的缺口成為醫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醫院竟相購買新設備、進口設備、高精尖設備,有些單位對重大項目的投資缺乏可行性論證及效益分析,憑著主觀臆想和應急要求盲目決策,結果導致購進的設備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購買來以后閑置不用,造成資金的極大浪費,給醫院帶來了投資風險。
第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相關人員責任不明、管理職責不到位。醫院的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缺乏一個統一的管理部門,絕大部分醫院實行多頭管理,財務科管總賬、管金額;總務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設備科管醫療設備。各部門沒有明細賬或明細賬不健全,沒有專人負責管理此項工作,也沒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個領用科室無責任人管理資產,沒有收發、維修、報廢記錄。固定資產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賬卡、賬賬、賬實不符。
第三,固定資產核算方法不完善,賬面價值失真。按照現行醫院會計 制度規定,固定資產采用歷史成本法計價,不計提折舊。醫院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項目的金額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的實際消耗,造成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的嚴重背離,無從體現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和新舊程度,不利于報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資產的真實狀況。醫院的固定資產隨著不斷購買余額越來越大,與之相適應的老化程度越來越高,卻不能在賬面上得到客觀、及時地反映,尤其是醫療設備大多屬高科技設備,更新淘汰周期快,醫院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與資產的減值準備,從而造成固定資產價值嚴重失真。
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強化對策
其一,加強責任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三級管理模式,明確責任,制度到人。第一級是固定資產的管理中心,人員可由院長、分管后勤的副院長、財務負責人等組成。管理中心負責全院的固定資產管理。第二級是職能管理部門,這一層負責承上啟下,是固定資產管理的'關鍵環節,任務重、責任大,應指派責任心強的負責人,要分科室、分部門的設立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購進、領用、報廢毀損情況,并建立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領用、維修、報廢等情況,職能科室定期與領用科室核對,達到賬卡、賬實相符。第三級是固定資產領用部門,應設專人保存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的領用、維修等事項由專人簽字負責,定期盤點和對賬,人員調動時及時移交。
其二,完善內部制度。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資產清查制度、報廢制度、報損制度、盤盈制度、調出調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資產,加強內部審計,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資產能夠得到充分利用,切實解決固定資產賬實不符、閑置浪費等問題。
其三,樹立風險意識,制定需求計劃。盲目擴大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增加了醫院的財務風險,降低了醫院再投資的能力,也增加了醫院的經營成本,最后導致醫療費用價格的上漲。醫院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導致實際結果與預期效果相偏離的情況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在風險發生時醫院毫無準備,一籌莫展,必然會遭到失敗。因此,醫院必須樹立風險意識,根據醫院的生產經營規模正確測定固定資產需要量,從醫院的實際情況出發,避免盲目投資,重復投資。
其四,完善醫院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核算。現行《醫院會計制度》在購入固定資產時,借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財政補助支出”或“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計提“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這樣核算不僅不能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也無法估計固定資產的殘值和轉讓價值。建議借鑒《企業會計制度》中有關固定資產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調整“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增設“累計折舊”科目。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只反映單位實物資產形態的變化,不再涉及凈資產的調整,不再通過“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舊”,并于季末、年末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以利于在會計報表上真實反映醫院固定資產價值。
其五,建立計算機網絡管理。引入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來管理固定資產,利用計算機管理系統把各部門及職能管理部門的終端鏈接起來,真正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使醫院管理者能夠對全院的固定資產的分布、使用情況一目了然,從而為醫院的管理、發展計劃、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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