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手機管理制度[精華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手機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一、家長和學生都要認識到手機的利弊,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有限帶入校園。
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確實因需要,經家長同意,可以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通學生不建議帶手機到校。
三、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班主任和年級組簽字同意,交學生科備查。
2、學生于返校當天由班級安全員逐一登記,收齊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班主任將手機上交情況反饋至家長群確認,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
3、不允許因給手機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就寢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手機、電池或充電器由年級組代管。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根據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4、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根據《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5、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帶入或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6、學校提供公用磁卡電話為學生使用,地點分布如下:啟智樓中廳每層2臺,尚志樓和睿智樓一樓各1臺,男生一棟2臺,女生3棟4臺,女生4棟2臺,北門門崗1臺。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其他人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7、學生違規使用手機適應《長沙縣實驗中學紀律處分條例》,單次違紀進行“警告”處分,由年級組德育副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多次違紀,紀律處分累加,由學生科長進行誡勉教育,手機由年級組代為保管,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8、提倡積極健康的課余生活,假期不建議使用手機,電子產品的使用時間每天不超過1小時。提倡綠色上網,做文明網民,因電子產品使用不當導致糾紛、違紀,同樣適應校級校規,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x中學
20xx年9月1日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2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設備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設備)。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系,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3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小學生手機管理辦法》,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第一條:學生原則上不將手機攜帶至學校,確實需要帶手機入校的,需家長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手機拿到學校后由班主任進行保管,學生需要用時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使用,放學后帶回家。
第二條:家長、學校要共同做好學生引導工作,要讓學生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要讓孩子有這種自覺性,增強這種自覺意識。既不能嚴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機,也不能過分地縱容孩子無限制地玩手機。
第三條:如學生違規將手機帶進學校,收繳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長到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各位家長朋友,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這些弊端沖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我們懇請各位家長能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協同育人生態圈,讓我們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長。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4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序《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號)相關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申請制度
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表,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手機進校申請書》并簽訂申請書,班主任監督審批記錄后,學生方可將手機帶入在學校。
二、攜帶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電子手表等通訊工具。
2.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表,經提出申請同意后可以攜帶。
3.進校后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況通過申請的學生,應該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動將手機關機,然后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下午放學前,由班主任老師交還給學生。
2.各班班主任為相應班級的手機保管責任人,將保管的.手機放到手機存放處。
四、其它說明
在校期間如果急需使用電話,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的私人電話,或到辦公室使用公共電話。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5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沖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并扣行為規范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規定3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6
為了構建和諧文明校園,建立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長共享的數據平臺及溝通平臺,同時也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學校購置班級手機存放盒,對學生手機進行統一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在校按規定使用手機,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二、禁止學生在教學、實習、實訓、集會時間使用手機,上午早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中午放學時發放。下午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午放學發放。晚自習前學生必須將手機關閉或設置為靜音統一存放到班級手機盒中,下晚自習發放。
三、各班級每天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手機盒,發放手機。
四、任課教師負責監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凡是違反規定者,第一次發現上課玩手機,沒收手機一個月;第二次發現玩手機,沒收手機兩個月;第三次發現上課玩手機,學生寫保證書,并由家長來代領手機。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范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益范。規范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于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于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并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饋。對于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周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為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布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于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布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于一學期內因違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并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8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通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后,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系,家長和學生也可通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系.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通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短信聯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機和網絡,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網絡和手機游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游等。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9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的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讓學生在校專心學習,避免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學校公布班主任電話號碼及任課教師電話號碼,家長與學生聯系時,打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電話。學生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刻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游戲等)。
第一次違反規定者可由家長領回手機,再次告知家長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同時對學生進行警戒;第二次由家長領回手機,并將學生帶回家中停課反思,視其情節輕重,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二、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
三、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等不健康網頁、內容的,立即收繳手機,并對學生進行相應紀律處分,若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學校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入校,若學生私自夾帶入校,出現手機丟失情況,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到政教科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五、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借用者與手機所有者一并處理。
強調說明:
1、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進入課堂。
2、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值班老師,若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科,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規定自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序《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號)相關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申請制度
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表,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填寫《手機進校申請書》并簽訂申請書,班主任監督審批記錄后,學生方可將手機帶入在學校。
二、攜帶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手機、電子手表等通訊工具。
2.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或電子手表,經提出申請同意后可以攜帶。
3.進校后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況通過申請的學生,應該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動將手機關機,然后交給班主任老師,放到手機存放處,下午放學前,由班主任老師交還給學生。
2.各班班主任為相應班級的手機保管責任人,將保管的手機放到手機存放處。
四、其它說明
在校期間如果急需使用電話,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的`私人電話,或到辦公室使用公共電話。
中學手機進校申請書:
我是x年級x班學生的家長,現因為特殊原因,我向貴校申請允許該生帶手機入校,并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關管理細則。在校園內不使用手機,特殊或緊急情況一定按學校要求正當使用手機。如果該生未遵守學校的規定不正當使用手機,愿意接受學校相關規定的處理。
2.手機帶進校后,第一時間主動交給班主任保管,保證該生不把手機借給其他同學使用,否則,按照第一條進行相關處理。
3.手機在被學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間因電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機損壞,本人不追究學校或班主任所有賠償責任。
特此申請,請予批準。
申請人(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x中學
20xx年9月1日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1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并使學生放學后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范: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盡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并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范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并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后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后由交年級保管。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2
一、依據:
1、本校《江陽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并使學生放學后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范: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盡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并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范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并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后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后由交年級保管。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3
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方便了家長與學生的聯系,但卻嚴重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和學校的正常管理。為維持正常教學秩序,有效推動我校學生健康體質,新學期開始,學校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為此,特制定本規定。請各年級各班宣傳到位,嚴格執行本規定。
一、中學生使用手機的危害
1、手機輻射危害學生健康。小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身體機能還未發育健全,手機輻射會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使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手機中的不健康內容毒害大。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黃、賭、毒等,嚴重毒害小學生。
3、干擾學校的正常教學。課堂上手機鈴聲、聽音樂、收發短信等,均會擾亂教學秩序,影響學生的學習效率;學生利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很輕易地作弊,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考試應達到的效果,不利于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嚴重影響學業。
4、影響學生學習和休息。學生深夜躲在被窩里玩手機,嚴重影響了自己和他人的休息,降低了學習效率。
5、危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通過手機可以很便捷地引來社會閑散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引發安全隱患。
6、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學生比手機好壞,助長攀比之風,滋生享樂思想。
二、管理辦法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不得使用手機。一經發現,所有行政干部、值周人員、班主任、任課老師等都有權收繳手機,收繳的手機統一交年級保管,學年結束時由家長來校領取。
2、凡攜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給予嚴重警告紀律處分,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學校將給予記過、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學生不給予配合,老師可聯系教導處教導處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協助老師進行處理,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生記過及以上處分。
3、各年級各班務必加強管理,將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校園列入班規,由紀律委員負責監督本班學生遵守學校手機管理規定,一旦發現有人違反規定,立即報告班主任進行處理。
4、與三好學生、優秀班干、優秀學生和班級考評相結合。違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的,取消其所有資格(班主任積極配合,主動上報的除外)。
5、學校設立手機舉報處,教導處。
6、收繳的手機的領取程序。學年結束時由學生本人寫出申請書,班主任提出意見,經年級主任簽字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三、家長與學生聯系方式
為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系,聯絡親子感情,可向學校提交申請表或利用班主任電話。
四、本規定從x年4月15日起執行。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4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范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稱教育管理,是指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學生在校階段手機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一、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行為
1.未經申請、審批,私自帶手機入校園的;
2.手機帶入校園后不服從相關管理的;
3.手機帶入課堂,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
4.利用手機進行非必要對外聯絡,或進行游戲、查詢、計算、錄音錄像等;
5.利用手機實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的;
6.其他手機使用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二、手機進校園教管的方式
1.教師、學校發現學生違規攜帶、使用手機的,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學生立刻停止違規行為;
2.對于違規攜帶、受用手機的,可進行口頭批評,或責令做口頭、書面檢討;
3.發現學生違規攜帶并藏匿的,應當責令學生交出并可以對可能藏匿物品的課桌、儲物柜等進行檢查;
4.教師、學校對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情況,可以予以暫扣并妥善保管,在適當時候交還學生或家長;
5.參照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相關條例進行教育管理;
6.參照《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八、九、十、十一條執行教育管理。
三、手機進校園教管的要求
1.學校或教師進行批評懲戒需嚴格遵守學校管理和師德規范要求,以規范學生言行,培養學生規則意識,養成學生自治能力為目;
2.實施批評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3.擬對學生實施懲戒的,應當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如需實施較重的懲戒應當提前與家長取得聯系,交換意見后執行;
4.學校、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家長以民主討論形式共同制定相關管理規定或者班級公約,統一意見后實施。未經公布的班級班規、校規校紀不得施行。學校、教師應當重視家校協作,積極與家長溝通,使家長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實施,形成合力。家長應當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利,配合教師、學校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教。
有特殊情況想申請帶手機或手表的,請自行下載下圖申請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給班主任老師,我們的制度將在xx月xx日起試運行。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制度15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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